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第二十六批编号D07020081)
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日,我区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五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二十六批编号D4500***********081:政府网公示的交办案件中查处的石场是位于平山村桐油路的某家石场(投诉人忘记名字),不是投诉人反映的金朋石场,投诉人反映的金朋石场是位于平山村委山宅村荔枝岭,该石场的碎石泥土流到农田,污染农田,生产时粉尘很大,放炮时房屋被震坏,运输车超重压坏道路,存在安全隐患。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西钦州市金朋石业有限公司,位于钦北区大垌镇平山村委荔枝岭,目前停工整改中。
(一)环保等相关手续审批情况
2016年12月23日,钦州市钦北区金朋石场通过钦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关于钦州市金朋石业有限公司10万吨/年花岗岩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钦环验字〔2016〕54号);2009年6月19日,通过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关于钦州市钦北区金朋石场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钦北水保字〔2009〕8号);金朋石场还持有2017年8月18日钦州市钦北区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20年8月;2017年11月20日,钦州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8月;2017年3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等审批手续。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金朋石场碎石机、传送带等生产设备上配套建设有水喷淋降尘装置。
(三)历史投诉情况
该案件为重复报件编号:
D4500***********066、 D4500***********067、 D4500***********082、 D4500***********083、D4500***********084、 X4500***********012、D4500***********008、 D4500***********061、X4500***********042、 D4500***********066。
二、现场调查情况
群众举报的金朋石场位于钦北区大垌镇平山村荔枝岭,经营企业为钦州市金朋石业有限公司,该石场相关证照齐全。举报的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一)经走访调查,在大垌镇平山村并找不到群众反映的桐油路,没有发现桐油路有某石场的情况,并且政府网公示查处的金朋石场确实就是投诉人所说位于平山村委荔枝岭的金朋石场。群众反映“政府网公示的交办案件中查处的石场是位于平山村桐油路的某家石场(投诉人忘记名字),不是投诉人反映的金朋石场。”的情况不属实。
(二)在2016年汛期强台风强降雨期间,金朋石场堆放的泥沙碎石被雨水冲刷流到周边农田,污染了约5亩农田,经大垌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金朋石场已于当年进行了整改,清理了泥沙碎石,对受污染农田农户进行了赔偿,2018年6月18日经调查小组现场认定,该5亩农田可以耕种;从现场调查情况来看,没有发现农田出现新的污染问题,部分农田已种有农作物。群众反映的金朋石场污染农田的问题部分属实。
(三)群众举报的石场扬尘和噪音问题,经现场检查,金朋石场在碎石机、传送带等生产设备上配套建设有水喷淋降尘装置,喷淋装置使用功能正常,进出石场生产区约20米道路两旁设置有水喷淋设施;运输车辆在进出石场时有少许扬尘现象。群众反映的扬尘问题属实。
(四)群众举报反映房屋被震裂未得到处理问题,针对此事,群众曾通过信访方式要求政府协调处理,我区按照信访程序进行了协调处理和答复。群众向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举报后,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面对面接访了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并组织石场方和群众双方进行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房屋被石场震裂问题因无确凿证据证明属石场原因造成,我区无法界定责任主体,在本次接访和历年的处理意见中均提出由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再根据鉴定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但由于开展鉴定需要鉴定费用,按照市场咨询价监测鉴定一个监测点约2万元至2.5万元,在解决鉴定费用方面,我区按照“谁主张权益谁举证” 的原则,提出如鉴定结果属石场开采原因造成房屋开裂则由石场承担鉴定费用并根据责任进行相关赔偿,如鉴定结果不属石场原因则鉴定费由群众承担,但群众不同意此处理方式,因此无法界定责任方,我区无证据要求石场进行赔偿。因该问题属权益纠纷问题,如群众不同意我区处理意见,我区只能引导群众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五)经现场查看,石场运输道路并没有出现压坏道路的现象。群众反映的“运输车超重压坏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不属实。
三、处理情况
调查小组已于2018年6月18日下午现场责令金朋石场立即进行整改,环保、水利部门责令石场立即清理沉砂池和排污沟,砌高堆场周边的挡土墙并加厚,厚度为原来的两倍以上,防止污水外溢和泥土冲到农田;大垌镇政府责令石场立即将废泥清运处理或迁移到安全地点平整好并及时植绿,泥粉生产线立即停工整改。从6月30日现场检查情况来看,金朋石场已全面停产整改,已将废泥清理掉,沉砂池清理和挡土墙加高加厚工作已完成。
环保部门责令石场继续加强落实防尘、防噪声措施;安监部门和大垌镇政府督促石场运输经过村庄道路时减速慢行,注意行人安全,定期清扫路面泥沙和清洗过村道路路面,防止泥水污染。
四、下一步计划
我区将加强对石场生产、运输过程的监管工作,切实减少扬尘和噪音污染问题,积极做好群众政策解释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依规主张权益。
2018年7月5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