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第十六批编号D06230001)
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3日,我区接到中央第五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五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问题第十六批编号D450****01806230001反映:本村因为村霸的非法采矿,大直镇政府领导人员的不作为,村霸非法十年的采矿洗矿水土流失直排我村农田200多亩,积淤泥多达4-5米深,导致村民多年来无法耕种,村民多次到镇政府举报及反应,但始终无果及解决方案,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且越来越严重,多年来村民怨声不断,却又无能为力;据本人了解大直镇其他村委也有相关问题,并导致农田破坏大约两千多亩;以上内容属实,并希望领导能及时下来督察暗访,最好不要通过当地政府官员,本人可亲自带领导去取证及指证相关问题,希望领导能及时及采纳本人提供的线索,为咱们普通老百姓申冤,万分感谢!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群众举报反映的非法采矿点位于贵防二级公路边钦北区大直镇屯笔村委那他村平云岭旁。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当时的钦县人民政府在该村开设有一个国营锰矿,名称为:五一锰矿。上世纪八十年代五一锰矿关闭后至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出台前,该村村民历年来均有自发的无序开采锰矿行为,当年已造成大量的污染。至2000至2009年期间,村民曾申办有合法采矿许可证(现调查组已无法找到)并自发进行开采,至2009年政府规范矿产资源开采后,不再核发该村采矿许可证,造成村民非法采矿行为一直存在至今。近年来,我区国土部门和大直镇政府每年均到该村实施非法开采整治2-3次,拆除洗矿设备、工棚等,但仍有少部分村民受利益驱使私挖乱采,加上历史上的原因累积成现今的污染问题。
群众曾就屯笔村非法采矿问题到我区大直镇政府和国土部门等反映,我区也曾进行整治,但因历史原因未能彻底治理。
(一)环保等相关手续审批情况
无任何环保等相关手续,属于非法采矿类型。
(二)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无任何处理设施。
(一)历史投诉情况
该案件为重复案件,重复编号X4500***********006、X4500***********028、D4500***********031、D4500***********060、D4500***********053。
二、现场调查情况
经进一步排查,群众举报反映那他村有人非法采矿情况属实,但是涉及人员待进一步调查证实,无法定性为村霸;反映大直镇政府领导人员的不作为情况不属实;反映非法十年采矿洗矿水土流失直排农田200多亩,积淤泥多达4-5米深,导致村民多年来无法耕种,村民多次到镇政府举报及反应,但始终无果及解决方案,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且越来越严重的情况部分属实;据本人了解大直镇其他村委也有相关问题,并导致农田破坏大约两千多亩的内容部分属实。
我区在调查中发现,位于那他村北面的平云岭确实存在村民非法开采锰矿行为;我区曾组织国土资源钦北分局、大直镇政府等部门于2018年1月中旬和6月初对大直范围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整治,因非法开采多年,整改方案实施效果没能完全立即体现,没有出现群众举报所称不作为不出整治方案的情况;那他村位于平云岭北面的农田、水沟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的无序开采中已严重被破坏、污染,部分耕地被现今非法开采加深了污染,目测被污染农田约100多亩,难以耕种,积有淤泥,但深度不详,目前该位置处于丢荒状态,长满了野草,没有举报中所称200多亩;经排查,大直镇除屯笔村委存在非法采矿问题外,双那、派亩等多个村委都存在类似问题,涉及面积广,历史遗留问题多,需要较长时间统计核查和整改。我区曾于2007年向上级申请项目,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进行过复垦治理,部分农田耕作条件已有所好转。
三、处理情况
(一)全面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整治。对群众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向我区反映屯笔村非法开采问题,我区曾组织国土资源钦北分局、大直镇政府等部门于2018年1月中旬和6月初对大直范围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整治,对屯笔村平云岭矿区进行整治、拆除设备、工棚等予以取缔。2018年6月23日,钦州市国土资源局与我区相关部门再次对屯笔村平云岭非法采矿点进行整治清理,彻底拆除了该区域内的洗矿设备、平台等。
(二)依法依规立案查处。针对屯笔村非法采矿破坏耕地、林地的行为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现正按程序进行调查笔录、取证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三)恢复植被改善生态。逐步对非法采矿破坏的山体进行复绿,并组织清理公路两旁堆积的淤泥,减少扬尘污染,恢复矿区植被,逐步改善生态环境。
2018年6月26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