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年各批次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现将调整2022年各批次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内容详见***),公示期为10天(2022年10月26日-11月4日)。如对调整2022年各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以下单位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一、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调整资金计划情况(详见附表1)
(一)2022年自治区(第三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调整减少情况
1.原安排2022年“菜篮子”工程蔬菜产业项目92万元,现调整为78.463968万元,减少资金13.536032万元,调整资金安排用于2022年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
2.原安排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项目489.74万元,现调整为413.4万元,减少资金76.34万元,调整资金安排用于2022年平南县县内就业劳务补助19.4万元;2022年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55.86万元;2022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1.08万元。
(二)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调整减少情况
原安排2022年大洲镇上垌村扶贫产业基地特色提升项目工程(一期)100万元,现调整为32万元,减少资金68万元,调整资金安排用于2022年平南县农产品推广展销项目5.0388万元,用于2022年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22.9612万元,用于2022年平南县示范区创建项目40万元。
二、本次调整减少资金重新安排计划情况
本次调整减少第三批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和县本级财政衔接资金共157.876032万元,调整减少资金安排用于以下几方面:一是2022年平南县农产品推广展销项目5.0388万元;二是2022年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36.497232万元;三是2022年平南县示范区创建项目40万元;四是2022年平南县县内就业劳务补助19.4万元;五是2022年脱贫劳动力稳岗补助55.86万元;六是2022年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1.08万元(详见附表2、3)。
以上各批次调整后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详见附表4)。
***:1.平南县2022年各批次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置换调整表
2.平南县2022年自治区(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减表
3.平南县2022年自治区(第三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脱贫劳动力县内就业劳务补助和
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计划表
4.平南县2022年各批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表(置换调整后)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平南县乡村振兴局、平南街道朝阳路865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7822955, pnxxczxj@163.com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平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