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进驻情况
十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进驻情况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截至3月27日,十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的4个巡察组全面完成了巡察进驻工作。
本轮巡察将利用两个半月左右时间,采取“一托二”方式,分别对区委党史办、区委编办、区委老干部局、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区商务局党委、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区行政审批局党组、团区委等8家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驻点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设立值班电话和电子信箱。依据《***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南京市栖霞区委关于开展区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主要受理涉及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的问题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9日。来电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十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