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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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3月08日发表
新杨花苑(杨花二期安置房) 广大安置户:
新杨花苑(杨花二期安置房)已竣工交付,经研究决定,从本通知之日起结算安置,原房屋征收(搬迁)项目实施单位将主动联系广大安置户,也请广大安置户能够联系实施单位,办理结算安置手续。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计算标准按原房屋征收(搬迁)项目相关补偿方案执行。
实施单位结算后,为方便广大安置户,相关单位集中办公(英武大桥东北侧、原建工大楼三楼市保障住房发展中心),集中办公结算时间到2023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523—83155178
兴化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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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1 18:25: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