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撤销商事登记告知公告
穗南审撤告字〔2023〕1008号
经查,广州鸿丽致贸易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14日的商事登记过程中,其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系冒用荀艳伟的身份信息取得设立登记,其行为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提交了《基本信息表》、《被冒用身份证注册登记举报登记处理申请表》、《承诺书》、南沙区处理冒名登记专责小组对荀艳伟的询问笔录、荀艳伟提供的有效期限为“2018.09.20-2028.09.20”的身份证复印件、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玉塘派出所出具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复印件、经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盖章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历年参保缴费明细表(个人)打印件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本局拟撤销广州鸿丽致贸易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14日的设立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异议,异议方式包括陈述,申辩,提出听证,或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撤销上述商事登记的决定。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丰泽西路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4楼处理冒名登记专责小组;邮政编码:511400;联系电话: 020-39050952。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