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信访局2022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安居区委区政府将党的二十大信访服务保障工作作为2022年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将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信访“三率”、控制赴省进京专项行动等重点信访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重大信访维稳案件推进会、专案研究会,听取全区信访维稳工作汇报,对信访维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重大信访案件进行专题研究。2022年,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听取研究信访工作4次,组织召开各类信访稳定专题会12次。二是健全区级“三级会诊”工作机制。对中央信联办交办的“治重化积”等重点案件按照“一件案件、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包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由包案县级领导召集相关责任部门、镇(街道)专案会诊,研究化解举措,全力做到包一案、查一案、了一案、息一案。对包案县级领导经多方努力仍不能化解的案件,由区信联会主要召集人主持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专项会诊,依托信联会联席会商、统揽全区力量和资源,集中攻坚,全力推进化解。对信联会会诊均无法解决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组织专题会诊,研究解决,并由区委绩效办、区信联办每月专题督导。2022年中央信联办交办我区“治重化积”案件12件,已于9月底前全部化解,化解率100%。三是健全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安居区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健全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为抓手,创新推行各镇(街道)党委政府一个主体高位推动,镇(街道)信联办和综治中心两个平台无缝对接,矛盾问题的研判会商、调处化解、回访评估三个步骤环环相扣,闭环管理的“1+2+3”工作机制,形成了镇(街道)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联席会议协调、综治中心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二、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源头治理化解矛盾。一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明确包案领导、化解措施和化解时限,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2022年,全区共排查梳理矛盾纠纷625件,截至目前,已成功化解594件,有效化解率95%,努力确保“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难事不出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信访案件的发生。二是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坚持信访首问责任制,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信访工作当“家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让群众“最多访一次”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三是着力打造满意信访。开展初信、初访、初投“三初”质量提升行动,不断优化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全力推进满意度件评价工作,坚决做到群众反映信访问题“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截至到目前,全区纳入信访事项满意度评价件56件,受理率、办结率均为100%,责任部门、信访部门满意率100%。
三、坚持信访“三到位一处理”,逐步规范信访秩序。一是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初信、初访和初投,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政策解释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坚决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二是坚持有解思维和有为态度化解信访积案难案。对信访积案、难案仔细甄别其诉求合法性和合理性,按照市委李江书记提出的“既合法合规又合情合理的无条件解决,合情合理但不合法合规的协商解决,合法合规但不合情合理的创造条件解决,既不合法合规又不合情合理的依法打击”的工作要求,奋力推动事情解决,努力做到信访人事心双解。三是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信访秩序。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信访法治宣传,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逐级上访,树立“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要依法依规”的良好导向。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信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于以访施压、以访谋利长期缠访、闹访的重点信访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相关规定,依法进行鉴定,并充分运用鉴定结果,将重点信访人员送入安居区中医院进行医疗救治,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四、积极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一是局党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对《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同时将《条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二是加强《条例》宣传。主动对接区委宣传部,将《条例》内容发布在安居融媒APP进行宣传,阅读量上万;深入开展社会宣传,订制《条例》2000本,向全区镇(街道)、区直部门以及来访群众进行发放,全面覆盖信访工作干部以及来访人员;开展实地宣传活动,组织对《条例》进行专项宣传,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展板等形式向群众更加深入地宣传讲解《条例》的精神内涵,积极引导群众在信访中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合理进行维权;组织各镇(街道)召开《条例》解读培训会,有针对性地对《条例》中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及信访事项的办理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交办信访案件办理交流学习体会,着力提高干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