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能源局关于公布黔西南州兴仁市祥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的通知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规定,经煤矿企业自评申报,兴仁市能源局初审,州能源局现场复核并提出整改事项,整改事项已经兴仁市能源局复查合格,并于网上公示期满,公示期间未收到投诉、举报,现确认黔西南州兴仁市祥隆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兴仁县李关乡祥隆煤矿为标准化管理体系二级达标煤矿,现予以公布。
有效限期:2022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4日。
黔西南州能源局
2022年11月25日
(联系人:韦微,联系电话:0859-3121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