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种子质量报检落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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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为准确掌握我市农作物种子质量动态,加强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全市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有关法规,东营市农业局决定在每年5月中旬、10月中旬实施农作物种子质量报检工作。
制度规定,凡是领取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在东营市区域内从事种子生产、经营的种子企业,对所生产经营的种子质量情况每年都要按时报检;报检作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花生、大白菜等主要农作物。报检程序为,种子企业先自检,并按统一的格式填写相应的原始记载表,然后再填写报检表,按辖区报所在县(区)农业局,县农业局对各企业的报检表审查后报市农业局汇总,市农业局对企业的报检情况随时监督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不报检和伪造检验数据的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魏志顺 崔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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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01:08: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