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司发〔2018〕24号关于安排部分局机关干部协助相关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
靖司发〔2018〕24号
关于安排部分局机关干部协助相关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处):
根据当前部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情况及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安排部分局机关干部到相关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陆辉胜(牵头人)、黄江海同志负责协助新靖司法所;
黄其臣(牵头人)、刘 峰同志负责协助安宁司法所;
农开胜(牵头人)、岑业伟同志负责协助化峒司法所;
黄同国(牵头人)、黄日皆同志负责协助吞盘司法所;
黄光庆(牵头人)、黄靖宇同志负责协助果乐、安德司法所。
请各相关司法所根据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需要局机关干部协助的,自行与负责协助本所的局机关干部联系。局机关相关人员负责协助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时间为自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底止。
靖西市司法局
2018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靖西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