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委发〔2018〕6号靖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靖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全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靖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5月15日
全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桂安委办〔2018〕43号)、《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百安委办发〔2018〕39号)要求,市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李克强***和上级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厘清各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彻底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堵塞安全生产漏洞,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有效防范事故发生,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以下简称“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成立全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凯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梁敏同志和市安委办主任、安全监管局局长欧阳世波同志担任,成员为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办公室主任由欧阳世波同志兼任,负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等日常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排查整治范围。
全市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施工、特种设备、消防、人员密集场所、铁路、旅游、冶金有色、涉爆粉尘、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排查整治重点及责任单位。
1.非煤矿山(尾矿库)。要重点开展反“三违”大检查,督促企业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重点防范地下矿山的冒顶片帮、透水、地表坍陷和露天矿山的边坡坍塌,加强尾矿库的监管和监控。(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参加。)
2.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企业安全管理,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洪、防潮、降温措施。要全面排查整治油库、加油加气站、输送管道、液化气充装站的安全隐患,深入开展涉氨涉氯专项整治。(由市安全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大队按其职责分别牵头负责,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参加。)
3.烟花爆竹。要严格完善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防火、防水、防潮、防雷、防静电等各项安全措施。要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对城市建成区、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危险源要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应急预案,抓好应急处置,确保安全状态稳定、风险可控。(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等有关单位参加。)
4.道路交通。要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三化六体系”建设要求,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要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加强营运下线客车、旅游包车、租赁客车、危化品车、地方民营客车安全监管,加大对旅游客运线路、道路交通事故易发路段以及旅游车辆通行密集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要加强高速公路安全协作管理工作,强化路面管控和信息化监管手段,严格落实夜间行车各项制度,加大桥梁、隧道、长下坡等重点路段巡查力度,落实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严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旅游发展委等有关单位参加。)
5.水上交通。加强重点水域、港口码头、“四客一危”船舶、砂石运输船舶、渔业船舶等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渡口渡船整治,严厉查处无营运资质非法载客和超载等违法行为。(由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牵头负责,各涉水乡(镇)人民政府、市质监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旅游发展委等有关单位参加。)
6.建设施工。深入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深化“两防”专项行动,加强对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体系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要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发包等非法违法行为。建设、交通、水利等监管部门要加大建设施工现场一线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力度,对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严肃查处,坚决遏制建设施工领域事故高发势头。(由市相关建设施工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水利电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参加。)
7.特种设备。突出以涉及民生、人员密集场所、盛装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重点检查排查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和盛装、输送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高风险压力容器、气瓶或穿越、靠近重点场所的工业管道,以及工厂厂区使用的叉车、建筑施工领域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依法严惩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停用取缔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的特种设备,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由市质监局牵头负责开展检查电梯、起重机械(建筑行业除外)、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含气瓶)、锅炉、大型游乐设施等设施设备的排查整治,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旅游发展委等有关单位参加;由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负责开展建筑行业领域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市质监局等有关单位参加。)
8.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持续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学校、车站、医院、网吧、商场、养老院、电影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等公共聚集场所和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指导企业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探索实施“一企业一清单”,督促企业落实防火检查、隐患整改、设施维保等制度,加强“四个能力”建设。要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督促企业组织全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全面提高企业员工自防自救、互助互救能力。要完善消防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全面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避免失控漏管。(由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文广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参加。)
铁路、旅游、冶金有色、涉爆粉尘、电力等其它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防严控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时间和步骤
(一)工作时间
2018年5月15日至7月31日。
(二)工作步骤
1.制定实施方案阶段(2018年5月15日—5月22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领域牵头单位要结合本乡(镇)、本行业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迅速部署开展工作。实施方案务必于2018年5月2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市安委办。
2.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8年5月23日—7月15日)。
(1)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全市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排查隐患要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一般隐患即查即改,重大隐患整改做到“五落实”(落实治理目标任务、落实治理经费物资、落实治理机构人员、落实治理时限要求、落实安全应急预案)。
(2)各乡(镇)、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排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以上排查的范围和要求,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有关负责人分工负责,认真对本辖区、本单位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地毯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做到全覆盖。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全过程督促、***企业整改落实,使每个安全隐患得以彻底整改,确保一方平安。
(3)市直部门执法整治。由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挂帅,相关参加单位积极配合,集中强有力的人力物力,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不留死角,对主管行业领域企业各个部位都要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每个安全隐患要督促责任单位、企业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并经相关媒体曝光公开。同时,要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集中关停一批行政许可手续不全的企业和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和单位,确保安全生产。
(4)市安委办综合督查。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检查、***复查及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实施综合督查。
3.***落实总结阶段(2018年7月16日-7月31日)。一是对尚未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落实专人***督办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填写《全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1),于每月1、11、21日动态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和工作特点,制定具体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硬化工作措施,采取领导干部分片区、分行业、分企业包干的方式,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保证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推进。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明确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加强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建立部门间的信息交流机制,及时通报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执法,严厉治违。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六个三”的拉网式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要将大排查、大整治与大执法紧密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坚决实行“零容忍”,一律当场发出整改指令,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严重的,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上限处罚。
(四)强化考核,严格问责。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季度和年度考核内容,对组织不力、开展滞后的乡(镇)和部门,提请市人民政府进行通报;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尽事宜,请联系全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联系人:梁有卫;联系电话:0776-6221328;邮箱:jxaj1328@163.com。
***:1.全市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统计表
2.《百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百安委办发〔2018〕39号)
http://www.jingxi.gov.cn/uploadfile/fz/061****259866.pdf
http://www.jingxi.gov.cn/uploadfile/fz/061****259420.xlsx
http://www.jingxi.gov.cn/uploadfile/fz/061****2016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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