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19家单位被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日,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中,建湖县本年度共有县住建局、财政局等19家单位被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超额完成上级“35%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第二批节约型机关”目标。
为践行绿色低碳,共创节约型机关,建湖县加强组织领导,把节能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成立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节能工作,积极推动全县上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形成了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
建湖县积极响应省、市关于公共机构能耗双控的工作要求,出台《建湖县公共机构能耗双控专项实施方案》《建湖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通知》等,同时在夏季和冬季两个用电高峰期,对部分县直单位的办公大楼用电情况进行抽查,及时通报长明灯、忘关空调、开门开窗使用空调等不文明用电行为。
建湖县定期组织各单位参加绿色低碳培训,宣传各地节能降耗工作的经验和做法,营造浓厚节约文化氛围,使节能观念深入人心。
下一步,建湖县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全县范围内倡导绿色消费,常态化、长效化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