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政办发〔2022〕4号南丹县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丹政办发〔2022〕4号《南丹县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确保按时完成我县2022年烟叶生产工作。
二、制定依据
河池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下达2022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以“增香提质”为目标,强化标准化生产,突出质量特色,提高烟叶品质,努力实现“烟农增收、企业增效、政府满意”的目标,全力推动南丹烟叶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1.面积收购目标
根据国家烟草宏观调控政策及当前广西烟叶市场需求,2022年自治区、河池市烟草部门安排南丹县种植烤烟新品种K326,种植任务5850亩,收购烟叶11550担。生产期间,生产任务如有调整,以自治区、河池市烟草部门调整任务为准。
2.等级结构目标
上中等烟叶比例达100%(其中上等烟叶比例达65%以上)。继续优化结构,把有可能产下低等级(含X3F、X4F、青杂烟)烟叶处理在田间。
3.等级质量目标
烟叶收购等级纯度达95%以上,等级合格率达80%以上,入库烟叶合格率达80%以上。
4.经济性状目标
烟叶单产2.6担/亩以上,平均亩产值4500元以上,全年实现烟叶总产值2700万元以上,烟农纯收入2000万元以上,创烟叶税540万元以上。
(三)政策措施
1.落实各项优惠奖补政策
(1)烟地冬翻补贴。为改良土壤,减少病虫害发生,对烟地冬翻进行补贴。凡在2021年12月31日前深翻的补贴60元/亩,旋耕的补贴30元/亩。所需补贴资金由县烟叶发展中心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列支解决。冬翻补贴面积不能超过合同面积,不冬翻或冬翻后不种烟的不予补贴。
(2)施用有机肥补贴。为改善土壤结构,提高烟叶品质,鼓励烟农增施有机肥,凡使用烟叶专业合作社集中沤制有机肥的(其中麸肥含量不低于25公斤/亩,磷肥含量不低于25公斤/亩),且每亩施用有机肥量达200公斤以上的,由县烟叶发展中心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补贴40元/亩(以到合作社领取的数据为准)。
(3)优化等级结构补贴。为适应卷烟工业需要,按要求开展优化烟叶等级结构,把不适用烟叶处理在田间,烟叶交售时无X3F(含)以下等级的,对上等烟叶进行补贴,每担补贴80元,由县烟叶发展中心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列支解决。
(4)贫困户种植烟叶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烤烟,且覆盖地膜种植的,由县烟叶发展中心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补贴100元/亩(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20亩)。
(5)政策性烟叶保险救助。因遭受旱灾、洪灾、雹灾、风灾、冻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烟叶产量产值损失的,给予保险救助补贴。保险救助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元/亩(每亩保险费96元,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30%、县财政补贴10%、烟草部门补贴55%、烟叶种植农户承担5%。若上级另行作具体规定的,按上级下达文件执行)。
(6)烤房维修补贴。目前我县的大型密集式烤房(包括新型烘烤专用炉),因年久失修不保养,部分烘烤设备出现老化,损坏严重(如烤房门窗不保温、控制仪失灵、电力线路老化、屋面漏雨、编烟棚垮塌、地板下沉等),影响烟叶烘烤,经过专家、技术员确认需要维修加固、更换处理的,烤房维修所需经费,由县烟叶发展中心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列支解决。
(7)烟叶试验示范基地补贴。由县烟叶发展中心负责创办约500亩烟叶生产试验示范基地,主要从事新品种K326种植、肥料施放、植保防治、提高烟碱、香气含量对比试验。试验示范基地租赁土地费用由县烟叶发展中心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补贴200元/亩,中上等烟比例达100%。
(8)市、县烟草部门制定的其他行业补贴,由县烟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以上补贴和奖励依据,以各乡镇烟叶站统计的原始数据为准,经县烟叶产业发展中心、烟草部门核实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实施烟叶产业增量提质工程
(1)实施科技兴烟战略,强化科技培训。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安排10万元对全县烟农开展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全面提升我县烟农的种植水平,不断提高烟叶产量和经济效益。
(2)加强新技术推广与创新。从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中安排10万元进行科研项目开发,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和先进的烘烤工艺等;开展攻关“减重消残”(减少镉、汞、碘、铁等重金属含量,消除农药、地膜残留)课题研究,打造生态安全优质的烟叶生产基地。
3.实行烟叶税返还政策
(1)继续实行烟叶税返还政策,即按当年所产的烟叶税先提留30%作为县烟叶生产发展基金后,45%返还给种烟乡镇人民政府,10%返还给县烟叶发展中心(含二层烟叶生产技术服务站),5%返还给种烟村民委员会(社区)作为工作经费,10%用于平衡全县财政预算。
(2)烟叶税返还款的使用,坚持“取之于烟、用之于烟”的原则,重点用在:①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包括烟区道路、烟水配套、烤房建设及其烘烤专用炉、电力扩容安装、基础设施日常管护等费用;②生产扶持经费,包括育苗补贴、种植补贴、示范试验补贴、科技推广项目经费、技术培训经费、烘烤烟叶运输补贴、烘烤新型能源补贴、烟后二季种植补贴、土地流转补贴;③涉烟领域工作经费、外出参观考察学习经费;④自然灾害救助保障经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种烟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发展烟叶产业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要紧紧围绕烟叶“增香提质”目标,在认真落实县级各项政策和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相应的激励措施,进一步激发我县烟农发展优质生态烟叶的生产积极性。
2.优化生产布局
(1)优化种植布局。要围绕已有大型密集烤房设施覆盖的区域规划烟地,要选用好田好地和轮作烟田种植,避免和杜绝使用连作烟田、病害多发地、低洼泡水田种植烤烟,降低灾害损失风险。
(2)推进土地流转。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流转价格机制,支持、引导、鼓励土地流转,使宜烟土地向种烟能手、职业烟农转移,保证有种烟技术和意愿的烟农有地可种。
3.提升服务水平
各种烟乡镇、各有关单位和烟叶技术人员要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烟叶生产一线人员要进村入户,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使烟农真正掌握烟叶生产技术;县烟草部门要及时组织生产物资供应,提供最优质的生产和收购服务,切实保障烟农的利益。
4.加强技术培训
围绕“增香提质”工作目标, 按照烟叶精益管理要求,制作培训课件和烟农生产技术手册,明确各个生产环节的工作要求与流程,并开展大培训活动,每个环节的培训要求覆盖到所有烟农,做到不漏村、不漏户。
5.强化部门联动
各种烟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团结协作,确保烟叶生产工作顺利推进。县烟叶发展中心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各乡镇开展烟叶生产种植和收购管理工作。县烟草部门要根据我县烟叶发展情况,主动向上级烟草部门汇报,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全方位支持,同时要强化对基层烟叶站和技术员的管理和考核。县直其他有关单位要按照部门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县烟叶发展中心、烟草部门抓好烟叶生产工作,促进全县烟叶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适用范围
全县6个种烟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