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关于分阶段分领域解除静态管理的通告
自10月26日我市疫情发生以来,在市防指的统筹指挥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连续11天静态管理下的区域全员核酸筛查,我市疫情防控取得积极成效。市防指决定11月7日6时至10时在朝阳县柳城街道、双塔区和龙城区全域开展全员核酸筛查,核酸采样后分阶段、分领域解除静态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设置缓冲期(11月7日10时—11月9日10时)
1.高中风险区和重点涉疫点位(单元)按市防指要求进行管理;其他小区(村)在属地防指评估合格后可解封,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2.以下市场主体可申请恢复营业:工业企业、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农贸市场、医疗机构、药店、快递、外卖、部分银行机构。其他市场主体暂不恢复营业。
3.申请恢复营业的市场主体主动向相关行业部门提交核酸筛查台账,申请恢复营业;经评估合格的可在缓冲期结束后恢复营业。具体分工附后。
4.市综合执法、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属地防指要安排专人开展全面巡查检查,严禁市场主体和流动商贩在缓冲期私自营业。
5.市环境集团、各居民小区物业、申请恢复营业的市场主体要对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扫,做好垃圾清运、消毒消杀等工作。
二、设置有限开放期(11月9日10时后)
6.经评估合格恢复营业的市场主体,要严格落实逐人扫“网格宝”、规范佩戴口罩、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风消毒、限量错峰等措施,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工业企业除外),餐饮饭店堂食暂不开放。
7.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暂不恢复线下教学。
8.公共交通工具恢复运行(跨市客运除外),所有乘客严格遵守扫“网格宝”、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接纳乘客数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9.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等继续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探视。
10.有限开放期截止时间和下步疫情防控措施另行通告。
三、严格限制聚集性活动
11.在缓冲期和有限开放期,倡导非必要不离朝,如有特殊情况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并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措施。
12.暂停各种演出、比赛、展会、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要落实提前报备制度。市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防指要加强巡查劝导,严防人员聚集。
四、强化监测预警
13.自11月9日至11日,每日6时—10时,在朝阳县、双塔区、龙城区全域连续开展相对静态全员核酸筛查,进一步筛查疫情传播风险,居民采样后可有序流动。
14.各类医疗机构、药店严格落实“哨点”责任,无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收治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患者,主动引导患者前往发热门诊;药店对购买“两抗一退”药物人员必须实名登记、及时报告。
广大市民朋友,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凝结着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需要我们万分珍惜、合力坚守。让我们携手同心、团结一致,守护朝阳岁月静好,守护万家安康。
朝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
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6日
市场主体复业评估工作分工
1、工业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由市工信局负责,其他工业企业由县(区)工信部门负责。联系人如下:
市工信局:周雨,联系电话:173****0619
朝阳县工信局:于南,联系电话:158****6799
双塔区工信局:刘阳,联系电话:186****1859
龙城区工信局:韩东风,联系电话:139****0792
2、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限额以上单位由市商务局负责,其他单位由县(区)商务部门负责。联系人如下:
市商务局:成海涛,联系电话:156****0007
朝阳县商务局:邵继龙,联系电话:156****4777
双塔区商务局:刘国华,联系电话:131****3929
龙城区商务局:马扬,联系电话:189****8200
3、餐饮饭店:大型以上餐饮单位(53家,具体名单另行通知)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其他餐饮饭店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联系人如下:
市市场监管局:高媛美,联系电话:180****7747
朝阳县市场监管局:曹贺军,联系电话:134****0777
双塔区市场监管局:徐利军,联系电话:155****9423
龙城区市场监管局:刘广耀,联系电话:131****9156
4、农贸市场:城区露天市场由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农村集贸市场由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联系人如下:
市综合执法局:郑继维,联系电话:185****9716
朝阳县农业农村局:王树华,联系电话:151****6660
双塔区农业农村局:刘春水,联系电话:133****1116
龙城区农业农村局:董秀文,联系电话:186****8938
5、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由市卫健委负责,其他医疗机构由县(区)卫健部门负责。联系人如下:
市卫健委:张晓红,联系电话:151****7245
朝阳县卫健局:王帅,联系电话:135****2230
双塔区卫健局:高强,联系电话:159****6699
龙城区卫健局:刘涛,联系电话:159****9815
6、药店:人民康泰药房(77家门店)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其他药店由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联系人如下:
市市场监管局:刘连晖,联系电话:180****8055
朝阳县市场监管局:鲍东兵,联系电话:139****5659
双塔区市场监管局:周雅,联系电话:158****3639
龙城区市场监管局:张嵬,联系电话:131****2922
7、快递企业:由市邮政管理局负责,联系人:翟云飞,联系电话:186****5196。
8、外卖企业:由市商务局负责,联系人:孙轶,联系电话:150****5550。
9、部分银行机构:由市金融发展局负责,联系人:张春学,联系电话:139****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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