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2年10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31日-2022年11月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5-5820599
地址: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综合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城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 遂宁市安居区会龙镇唱龙村4社 | 遂宁吉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遂宁市安居区会龙镇机砖厂已建厂区,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城市建筑废弃物再生资源化综合利用;购置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建设建筑废物处理生产线1条,预计年处理建筑垃圾8万吨。 | 一、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原料堆场、成品堆场设置为钢结构密闭厂房,四周封闭,只留原料、产品运输出入口,在卸料时开启喷雾降尘装置,定期对原料堆场洒水降尘;进料口设置喷淋装置,控制铲车运输车速;输送带上设置喷雾装置,增加原料含水率;厂区内部设置喷雾降尘装置,定期洒水除尘;破碎、筛分生产工序置于钢结构密闭厂房内,在破碎机和振动筛上方安装集气罩,产生的破碎、筛分粉尘采用集气装置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定期车间内洒水降尘;厂区出入口设洗车池,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物料运输时先洒水,并采用篷布进行遮盖。 (2)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措施,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厂区降尘,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降尘用水、喷雾用水、人工洒水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4)固体废物排放及治理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渣处理产生的渣土外运至园林公司用作绿化覆土;沉淀池、雨水收集池泥沙定期清掏后与渣土一起外运至附近园林公司作为绿化覆土处理;布袋除尘器及厂区道路清扫收集粉尘混入再生骨料中一并外售;原料建渣中的钢筋、塑料、木材等杂物,可回收部分外卖回收单位,不可回收部分外运至附近垃圾场;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指定位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其他 项目于2022年7月11日经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予以了备案,备案号为川投资备【2207-510904-04-01-985954】FGQB-00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