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公告(第3号)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第21号令)相关规定,2022年10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在法库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二楼会议室召开了“法库县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听证会参加人应到会32人(其中消费者13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专家学者1人、经营者2人、政府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人员14人),实际到会听证代表26人,到会人数超过三分之二,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听证会合法有效。另外有8名旁听代表到会旁听。
听证会后,县发改局已将听证报告上报县政府。在此次听证会的筹备和举行过程中,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认真履行了各项法定程序,听证会参加人的产生方式、产生过程公开、透明,听证会参加人均表示同意调整出租车运价,同时也提出了要规范经营、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等方面意见和建议。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现发布法库县调整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第3号公告:
一、关于调整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的决定
1.白班(早6点至晚10点)运价:起步价6元/2公里,超基价里程后每增加500米加收1元;
2.增加夜班及空调收费:夜班(晚10点至早6点)和夏季使用空调起步价7元/2公里。夜班超基价里程后每增加455米加收1元。夏季是否使用空调由乘客自主选择;
3.增设等时收费:车速低于12公里每小时,每3分钟加收1元;
4.增设返空费:单程运营超过7公里的,另收取30%(超7公里后里程运价)的空驶费;
5.春节期间(除夕至初二)可临时加价5元/趟次;
6.极端天气,政府部门发布气象灾害(暴雨、暴雪)一级应急响应后,可临时加价4元/趟次。
二、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参加人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科学合理调整运价、增设等时费返空费、明确春节期间和极端天气价格、规范经营、打击黑车及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
1.运价调整及增设相关费用。现行出租车运价已运行近10年,听证参加人普遍同意在合法合理范围内上调运价,增加夜班及空调收费,区分白班和夜班不同运价,增设等时费、返空费等;一致建议,细化和明确春节等节日及极端天气情况下运价标准。
2.规范运营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听证代表一致建议,运价调整后出租车行业必须诚信为本规范运营,包括严格以表计价、车内环境优良、司机态度友好、明码标价、投诉渠道畅通等。
3.加强交通运输环境整治力度。长期以来我县出租车行业一直有一定数量的黑车在运营,严重扰乱正常营运秩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代表普遍建议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清除违法营运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运输市场竞争环境。
三、对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1.关于“调高起步价增设夜班机制”的建议,综合考虑近年来车用油气价格上涨、工资水平和消费水平逐年提高等因素,为促进出租车行业良性发展的需要,建议采纳该意见上调起步价,区分白班夜班不同标准,白班上调1元,夜班和夏季使用空调上调2元;考虑到和沈阳市内及周边区县平衡性,夜班时间由晚9点至早6点修改为晚10点至早6点。
2.关于“增设等时费”的建议,考虑到我县机动车逐年增加,交通拥堵情况日益严重,计时收费是普遍采用的方式,建议采纳该意见增设等时费,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每3分钟加收1元。
3.关于“增设返空费”的建议,结合我县县城发展扩容的实际,建议采纳听证意见增设空驶费,超过7公里加收30%里程运价。
4.关于“细化春节等节日及极端天气情况下运价标准”的建议,综合考虑现实原因及目前实际运营状况,建议采纳听证意见增设相关附加费。
5.关于“规范化运营、加强执法打击黑车、提高服务质量”等意见 ,建议交通部门结合此次运价调整,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和对黑车的打击力度,提高从业人员文明素养,实现运价调整和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法库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