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自流井区民政局关于购买农村居家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9号)和自贡市民政局等8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民发〔2019〕11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构建全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营造敬老、爱老、助老、孝老的乡村社会氛围,现就自贡市自流井区民政局关于购买农村居家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项目予以公告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积极申报。
一、项目要求
(一)购买主体
自贡市自流井区民政局。
(二)服务对象
舒坪街道、飞龙峡镇、仲权镇、荣边镇的农村居家留守老年人317人。
(三)项目要求
1.建立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2.留守老人建档分级管理,每月开展探访关爱不低于1次,覆盖留守服务对象;
3.丰富探访关爱服务内容,回应老人需求,提供入户探访关爱服务不低于500人次;
4.充实关爱服务力量,引育志愿者队伍不低于3支,培育邻里关爱员不低于30人;
5.营造关爱服务环境,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不低于4场。
(四)项目周期
2022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9日。
(五)项目金额
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二、资格条件
(一)承接主体
政府购买农村居家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为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或社会力量。
(二)资格条件
1.在相关部门依法登记注册、上一年度参加年检且合格的社会组织(业务范围要与本项目相适合);
2.具有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户;
3.具有开展工作所必需的项目执行团队,有较好的执行能力;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实施同类项目的经验且取得良好效果。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于11月2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11月3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自流井区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301室(自流井区新街富台山路39号)。
四、报名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7日-10月31日;
(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7日-11月2日每天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自流井区社会组织孵化园301室。
五、评审事宜
申报单位进行PPT路演(5-8分钟),评委进行提问,提问环节不超过5分钟,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分,以平均分最高者中标。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请有意申报项目的机构准备好项目申报资料准时提交,并做好项目介绍准备。
联系人: 荣芮苏、郑尚容 联系方式:0813-8106897。
邮箱:1056371289@qq.com。
***:项目申报书
自贡市自流井区民政局
2022年10月26日
***:自贡市自流井区民政局关于购买农村居家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项目的公告项目书.docx (208.08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