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本级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
建发改[2020]73号
有关乡镇:
根据市发改委《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辽宁省2020年省本级基本建设第二批投资计划的通知》(葫发改发[2020]168号文件)的要求,并围绕我县以工代赈十三五规划,结合全县脱贫攻坚实际,经发改局党组研究决定,将2020年省本级以工代赈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省本级以工代赈资金204万元(含劳务报酬19.5万元,项目管理费2万元)。
二、请各乡镇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央财
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建昌县以工代赈项目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加强以工代赈资金和项目管理,认真履行相关手续,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要执行法人制、合同制、公示公告制、监理制和验收制,确保项目公开、透明、合法、有序,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严格实行以工代赈“县乡村”三级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按期开工,如期竣工。
三、认真组织当地农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不得以各种形式及借口拒绝当地贫困群众参加项目建设,切实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真正实现以工代赈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扶贫性质,劳务报酬发放不得低于计划批复资金额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劳务报酬不低于劳务费总额的50%,建立保管好劳务报酬发放档案,劳务报酬发放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违规情节,将取消乡镇投资计划,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开展项目月调度,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我局。
***:建昌县2020年省本级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
建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31日
***: 建昌县2020年省本级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