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2021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2021年省级福彩公益金下达指标,我局高度重视,逐条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中向我区下达福彩公益金141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41万福彩公益金投入使用养老服务业方面达100%,主要用于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4.39万,社区养老助餐服务33.58万。老年大学建设66.23万,公办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提升29.06万,养老服务机构疫情补贴7.74万。
养老服务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方案比较完备,制度执行情况、制度规范约束效果较好。一是制定完善各类补贴工作方案。印发了《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关于发放2021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通知》(遂船民发〔2021〕109号),明确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对象范围、补贴标准、资金来源、办理程序等要求,建立起规范的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印发了《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关于“爱心厨房”补贴标准》等政策性文件,明确了特困和一般老人就餐补助标准。二是加强对象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明确每一类对象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和规范养老服务各类对象管理工作,确保对象范围界定明确精准,对象管理台账信息完备准确、动态更新。
三是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和规范项目组织实施工作。项目招投标程序合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类项目、设备设施购置项目等,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有关程序。项目执行过程实行痕迹管理。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管控,注重项目执行痕迹管理,建立项目执行进度督导机制。档案资料及时规范齐备。对各类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档案”要求,规范档案收集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执行规范、档案资料完善。
四是资金分配及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分配和下达补助资金,并按时上报备案。积极确定资金分配方案。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规范管理程序,编制了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并按要求报市民政局备案。
五是加强资金拨付。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拨付规范化管理。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无提前拨付、超额拨付等违规现象。加强对履约全过程的***监管和对履约成果的检查验收,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拨付有关项目资金,确保资金拨付合法合规。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资金分配方案,截至目前,我区各项拟定项目全面实施完毕,完成率达100%,资金全部足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率达100%。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通过全市星级评定,《遂宁市船山区民政局关于发放2021年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通知》(遂船民发〔2021〕109号),对我区评定为一星级、二星级、四星级的民办养老机构分别按照入住老人每人每月20元、40元、60元的标准补贴养老机构,共补贴960名入住老人,发放金额4.39万元。
二是开展社区养老助餐服务,对黄鹤楼爱心厨房、城河北巷点位70岁以上就餐老人进行每人每餐补贴5元,70岁以上特困老人每人每餐补贴7元。全年发放补贴金额33.58万元,补贴人数66883人次。
三是加强老年大学的建设。为补齐我区老年大学基础差、硬件落后的短板,严格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对老年大学的弱电、教室进行提档升级,项目资金66.23万已全部按工程进度拨付到位。
四是公办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提升。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购买护理型床位70套,分配至涉改乡镇龙凤镇区域养老中心敬老院40张,河沙镇中心敬老院30张,提升了全区护理型床位占比,项目资金29.06已全部拨付到位。
五是养老服务机构疫情补贴。对辖区内正常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每月入住老人数人均100元的标准进行疫情补贴,补贴人数789人,补贴资金7.89万已全部拨付至各养老服务机构。
三、 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一是部分项目在12月底完成,资金跨年拨付。在以后项目执行中按照“早部署、早计划、早落实”原则,加紧项目实施进度,控制在当年完成和资金拨付。二是区级财政紧张,部分项目不能按进度拨付。下步将加大与财政协调力度,保障资金的使用。
四、 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100分,按照资金使用要求,进行挂网公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