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崇左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局关于印发崇左市2021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督查考评局,市直及中区直驻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关于反馈 2020 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及做好 2021 年整改工作的通知》(桂绩办通〔2021〕4 号)的有关要求,自治区绩效办已将全区各市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反馈给各市。我市社会评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共352条。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办的有关要求,我局已将352条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汇总,为了做好这些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督促检查促落实,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服务水平,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市抢机遇、再开放、强落实,努力适应新常态稳中求进,全力推动“两篇大文章”“四大攻坚战”新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督促落实“六稳”“六保”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全市各项目标任务贯彻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目标,逐条认真梳理汇总好社会评价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进一步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奋力推进“两篇大文章”、“四大攻坚战”新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整改内容
以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的我市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为整改重点,共352条,其中“设区市城乡居民意见建议”51条,“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建议”41条,“设区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农村居民)意见建议”52条,“设区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贫困户)意见建议”29条,“设区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意见建议”17条,“为民办实事困难救助意见建议”2条,“为民办实事棚户区改造意见建议”15条,“为民办实事农机具购置意见建议”28条,“为民办实事居民医疗保险意见建议”4条,“为民办实事农村饮水工程意见建议”16条,“为民办实事农村公共照明意见建议”23条,“为民办实事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意见建议”28条,“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意见建议”19条,“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征集的意见建议” 27条。我局已经将352条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并按照属地管理和权责清楚、任务明确的要求明确了整改责任单位。其中扶绥县67条、大新县57条、天等县54条、宁明县49条、龙州县35条、凭祥市25条、江州区59条、市直有关责任单位6个6条。(具体整改内容及责任单位详见***)。
四、整改步骤
对2020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整改时限为一年,整个整改工作要求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分析原因,查找根源(2021年6月30日前)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对照社会评价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反映出来的问题的原因,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对存在的问题,要强化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
(二)制定措施,严抓整改(2021年6月至11月底)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整改内容细化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内容、目标要求、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全力抓,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1、明确重点,制定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根据社会评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重点突出、时限明确、责任到位、措施有力。
2、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和完成标准。
3、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各级各部门要将整改落实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对条件成熟、具备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情况复杂,尚不具备完全整改条件的,要做好整改计划,分阶段分步骤逐项实施,明确整改期限;对一些不切实际比较空泛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疑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4、强化宣传,取信于民。各级各部门要加大整改工作宣传力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方案,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整改成果向社会公众宣传公布,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让群众看到整改成果,分享整改成效。
(三)总结提高,建章立制(2021年12月底前)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整改过程中,要善于总结整改过程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着眼长远,通过总结、提炼,逐步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两篇大文章”、“四大攻坚战”新三年行动各项目标的实现。
五、工作要求
8月25日前,请各县(市、区)督查考评局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在社会评价大数据系统中填报整改进度,要求内容完整、描述翔实,无字数限制。12月25日前,请各县(市、区)督查考评局以及市直有关单位在系统中填报整改完成情况,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每条字数不超过150字。2022年1月,自治区绩效办将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核验和电话回访,结果计入2021年度设区市综合绩效考评总分。
(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综合研判,深入分析意见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统筹推进整改,既要立足当前,又兼顾长远,切实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对意见中数量比较集中、涉及面广,年内可以解决或取得明显成效的问题,统一设置为重点整改目标,向社会公开承诺,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项目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对需要长期努力才能完成整改的意见,列入“十四五”时期须完成事项,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推进,持续解决基层的困事、群众的烦心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确保整改工作目标到岗、责任到位、任务到人,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责任人员全力抓。要坚决克服厌倦情绪、畏难情绪和松懈情绪,扎扎实实按时、按质、按量认真抓好整改,按时完成好整改任务。
(二)强化督查***,提升整改工作总体效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回访,全面掌握动态,通过“晒清单”“报账单”等方式推动整改落实,解决一件销号一件。对需要多个部门联合整改的项目要加强统筹,合力推进;对检查发现的整改漏项、进度缓慢等问题及时跟进;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重点监督指导,问效直至问责,推动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整改期间,我局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对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加大整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自治区绩效办已经将社会评价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对各市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对不按时完成整改的将在2021年度绩效考评年终核验时给予相应扣分。
(三)回应合理诉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实际、广泛调研,切实在整改中摸实情、找真相。密切关注群众愿望诉求,对指向明确、留有联系方式的意见,要及时联系沟通,同步告知意见承办情况;对受客观条件限制短时 间内难以解决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对因当事人不了解政策而反映的意见,要耐心解释,取得理解。 通过细致扎实的群众工作,有效回应各种关切,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公开栏等媒体媒介向社会公众宣传整改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争取群众支持和理解,不断提高整改工作公众满意度。
***:崇左市2020年度设区市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一览表
中共崇左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局
2021年4月26日
中共崇左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局 2021年4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