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五聚焦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江州区“五聚焦”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崇左市江州区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的重要任务,重点聚焦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江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依法界定政府职能。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对江州区18个党委工作部门、26个政府组成部门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明确依法履职范围。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累计取消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24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3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58项,承接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积极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江州区31个部门93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审批人员进驻中心办公,审批权限授权到位。三是依法编制权责清单。编制江州区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将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整合,权责对应。四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利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行网上审批,实施项目并联审批,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深化价格制度改革,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建立并进行公示,依法清理并公布本级收费目录清单。五是加强市场监管。每年定期梳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扎实做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许可制度改革等工作。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实行“39证合一”,企业开办压缩至0.5个工作日完成,更大限度地减少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有效激发市场活力。2019年,江州区市场主体达2.2万户,总量排全市第一;9项主要经济指标总量和增速在崇左市取得了“四个第一、七个第二”的好成绩,其中GDP、规上工业总产值、社消总额、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5项经济指标总量比2010年翻一番,提前一年实现翻番目标。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从第21名跃升到第3名,先后荣获2017年广西科学发展进步县(区)、2018年广西科学发展先进县(区)表彰。是崇左市唯一实现“四连冠”的县(区)。
聚焦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行政立法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依据。一是配合崇左市立法工作。每年积极配合崇左市立法工作,按照崇左市规定的期限内报送立法计划建议。二是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2019年12月31日前以江州区政府或江州区政府办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6件,继续有效9件、确认失效或废止23件,修改4件。三是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江州区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大举措,严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成为常态。一是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更名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并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调整为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管理,切实规范城市管理执法;整合组建江州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五支综合执法队伍,多项领域行政执法实现统一、规范。二是重点执法领域严格执法。在城市管理领域,坚持既拆弱也拆强,既拆贫也拆富,既拆私也拆公,既拆老百姓的也拆公务员的“两违”建筑。近三年来,每年拆除“两违”20万平方米以上,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在环保领域,严格准入机制,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严把环评审批关,项目建设始终坚持“先环评、后建设”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依法依规行使环保审批职权,确保“三同时”执行率100%;在国土卫片执法领域,大力开展“大棚房”、违法侵占农田等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大华山水牧场、火红左江等一批违法用地项目全部被依法拆除。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机构职责等内容。截至2020年9月底,共公开执法信息2126条。四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水利、自然资源、林业等25个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完善文字记录,执法过程严格按照执法音像记管理制度对现场拍照记录。五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执法单位在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目前,江州区6个执法单位设立专门法制审核机构,11个执法单位未设立专门法制审核机构但有专人负责法制审核。
聚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机制,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各种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内部,坚决防止矛盾堆积叠加。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在江州区117个村(社区)推行“一网格一管理员”、“一村一警务助理”、“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三个一”工作机制,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117名,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方位为特殊或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16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7件,受援人数844人。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16年以来,江州区人民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6件,审结34件,结案率94 %,所有复议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2016年至2019年江州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95件,审结95件。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江州区11个乡镇(街道)117个村(社区)分别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依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立交通事故、旅游、土地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共5个,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四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积极推行网上信访制度、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深入开展“信访积案清零专项活动”,落实四家班子领导包案制度,促进信访积案清零。截至目前,江州区信访化解率达到50%。
聚焦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
一是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结合江州区实际,印发《江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年-2020年)》,对江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印发江州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学法用法工作机制。二是连续5年制定江州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迈入新的轨道。三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规定,将法制审核作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的必经程序。2016年以来,江州区司法局(江州区法制办)共对556件重要行政行为、重大投资项目、行政合同和政策文件等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四是每年定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弘扬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五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首长末位表态制,防止出现在会议讨论时进行引导性发言或首先发表结论性意见的现象,杜绝了“家长制”、“一言堂”的发生。六是严格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给予问责。严格执行《***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崇左市江州区司法局 蒙惠萍 黄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