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镇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崇左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坚决纠正和防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的通知精神,近日,东门镇纪委对本镇2013年以来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全面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
“拉网式”自查。对各单位、村(社区)自2013年以来办结案件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一次全方位自查自纠,全面总结本镇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形成汇报材料报送县纪委审理室。
“重点类”检查。对“重处”和“双处”案件涉及人员进行重点专项检查,深入相关单位和部门开展重点核实,对受处分人的处分决定归档情况和绩效奖金执行情况进行核对,查看是否存在处分影响期内违规晋升职务和工资,是否存在违规评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等问题,防止纪律处分执行出现“打白条、打折扣”等现象。
认真整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截止3月22日,我镇已完成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清退多领取绩效奖金和13个月工资共13774元。(冯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