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水务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指南
一、事项名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二、事项编码:510****30003
三、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四、适用范围:县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
五、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二十七条 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六、受理机构:开江县行政审批局水务窗口
七、决定机构:水务局
八、报备条件:生产建设单位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或竣工验收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验收材料。
实施区域评估的开发区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应在“五通一平”完成后,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验收材料。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结论为具备验收条件的,生产建设单位成立验收组,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的,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生产建设单位成立验收组,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通过其官方网站或者上级管理单位网站、行业网站、项目属地政府网站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给予处理或者回应。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
九、报备材料
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清单
序号 | 资料名称 |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 |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 | ||
单位工程验收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单位工程验收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 ||
1 | 项目立项审批、批准、备案文件 | — | √ | — | √ |
2 | 主体工程设计相关资料 | √ | √ | √ | √ |
3 | 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资料 | — | √ | — | √ |
4 | 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及其许可文件 | √ | √ | √ | √ |
5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资料及其审批(审查、审定)意见 | √ | √ | √ | √ |
6 |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及落实情况 | √ | √ | √ | √ |
7 | 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及原始资料 | — | √ | — | — |
8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及原始资料 | — | √ | — | — |
9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 — | √ | — | — |
10 | 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 — | √ | — | √ |
十、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到现场次数1次。
网上办理:原件预审,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流程
(一)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登记机关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查,能当场予以确认的,应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数量较多不能当场确认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查
登记机关依据报备材料进行审查,对生产建设单位报备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完整、符合格式要求且已向社会公开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据报备回执;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3、决定
登记机关作出许可决定
4、制证和送达
当场送达
十二、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时限:10 个工作日
办理总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总时限:5个工作日。
(1)受理: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2)审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3)决定: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4)制证: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5)颁发和送达: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十三、收费情况
(一)收费依据:无
(二)收费标准:无
(三)是否支持在线支付:不支持
十四、办理结果名称:《开江县水务局关于XXXX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
十五、结果送达:当场送达
十六、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水务局窗口
(二)电话咨询:0818—8181520
(三) 网上咨询: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
十七、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十八、办理地点:开江县行政审批局水务窗口
十九、监督电话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开江县行政审批局督察股
(二)电话监督投诉:
1. 开江县行政审批局投诉电话:0818-8181109
2. 四川省政府服务网热线:12345
(三)网络投诉:四川政务服务网12345在线
(http://dzsdcq.sczwfw.gov.cn/app/main?flag=2&areaCode=511****00000)
二十、注意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