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支出优先保民生
今年以来,我市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的优先方向,倾力保民生支出,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一是以需求为导向,财政保障力度逐年提高。上半年,各类保障标准、保障人数实现了应保尽保。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468元/人/月、230元/人/月,新农全筹资标准为470元(其中个人缴纳9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是4900元/年、2700元/年。上半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786万元;农村五保供养金、优抚对象救助资金159.6万元;城乡医疗、临时救助373.85万元;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1000万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支出1930.3万元;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731万元;高职免学费及助学金2117万元。二是以好事办好为目标,着力保障社会效益最大化。各类社会保障资金,均通过一卡通方式,确保及时发放到位;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信息核对机制和视收入、病残程度和劳力状况进行保障的分类施保制度,提高保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加大敬老院工作经费财政补助力度,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时发放;为医疗救助对象建立一站式救助,在长治和平医院、市直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可以实现直报;完善临时救助、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有效发挥托底线、救急难作用。 (赵宏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