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森林防火督查启动
3月1日起,我市进入森林高火险期。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严格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人员分18组对全市各县区、乡镇、林区等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全面排查森林防火安全隐患。
此次防火安全隐患督查从3月1日到5月31日。督查内容包括:人员在岗、宣传教育、包保责任制落实、与农户签订防火责任书、林区布设防火宣传警示标牌、野外违规用火、林区检查站设立、防火巡查开展、重点人群监管、火险隐患检查及整改、可燃物清理、防火制度及预案、森林消防队伍组织、灭火队伍培训及演练、扑火机具准备、林区开设和维护防火隔离带及道路、林区单位防火责任落实、火情上报、火案查处、火灾肇事者及责任人处理等。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成员单位坚守责任区域,一旦发现火情及时到达现场,协助地方组织扑救。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和现场查看的形式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下达森林防火整改通知书或检查意见反馈单,限期整改,并按时复查整改落实情况。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遇突发火情须及时向市防火办报告,每15天以书面形式反馈一次督查结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将根据督查结果定期进行全市通报,对拒不落实防火责任和不履行防火义务、存在重大森林火灾隐患的县区、乡镇、林场等,实行森林防火重点管理。
同时,各督查组进一步加强与县区森林公安派出所和辖区公安派出所协同配合,严厉打击违反市政府禁火通告的规定而擅自野外用火、拒不服从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管理和破坏防火设施的行为。(王鹏 张卓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