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大力整治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
(记者惠爱宏)为有效解决全市水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善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近日,我市通过采取控污、护坝、增湿、清淤、绿岸、调水等措施,实施综合整治,改善河流水质。
一是全面实施工业废水整治。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对流域范围内的钢铁、焦化、化工、制药等涉水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提标改造,达到行业排放标准特别限值;煤炭生产企业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外排矿井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三类。二是加强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交城、文水、汾阳、孝义、石楼、柳林、中阳、离石、方山、临县、岚县所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流域沿线建成投运的小型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正常运行,处理后的外排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建成投运吕梁第二污水处理厂和沿线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攻坚,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收集率和处理率。三是加强生活垃圾治理。交城、文水、汾阳、孝义、石楼、柳林、离石、临县、岚县等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中阳、方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完善运行,对文峪河、磁窑河、屈产河、三川河、湫水河、岚河干流及支流河道和河流沿线500米及可视范围内堆存的垃圾进行彻底清运处理,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的长效收运机制和制度,严禁垃圾倾倒河道。四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要求,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已有养殖场限期关闭或搬迁;不在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不外排。五是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发展生态农业,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并控制使用量,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的零增长。完成流域范围内367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六是加强流域生态修复治理。规范整治向河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入河排污口的监管;开展流域内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对辖区干流河段内进行底泥疏浚,在污水处理厂下游或地表水监测断面上游合适位置,启动建设人工湿地,清理杂物、垃圾,增加绿化带,制定实施生态调水补水制度,定期对河流进行生态补水。七是建立落实重点流域长效环境保护机制。加大生态环保执法力度,对暗管偷排、超标排污、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恶意倾倒废水的行为,严肃处理;推行“河长制”,落实河道水质网格化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向河道倾倒垃圾、粪污行为,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加强水质监测,建立水质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加大对河流重点监控断面的监测频次,做到一月监测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预警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