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开展辖区内公共场所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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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30日发表
根据“盘锦市卫生计生监督蓝盾六号行动 场所卫生蓝盾护航”——2015年盘锦市公共场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兴隆台区卫生监督人员近日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专项检查。
至6月15日,检查住宿场所48家、美容美发场所91家、候车室2家、茶座12家、洗浴11家、饭馆7家。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业户,卫生监督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使卫生监督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继续为市民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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