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建工)局,工程监理企业、房屋市政施工企业,市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技术支撑作用,全力保障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市住建局确定建立完善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房屋市政施工、勘察设计、建设监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等单位,长期从事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监督、咨询研究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申报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道德修养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熟悉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具有过硬的工程质量安全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从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监管、设计、监理、咨询、检测等工作累计5年以上,原则上具有拟申请专业高级职称,个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或注册执业人员;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专家职责
参与有关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地方标准的论证和制定;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的质量安全检查、督查、检测、鉴定、评价;参与有关专项施工技术方案论证;参与施工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工程质量、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参与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考察、调研;参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申报推荐程序
1.按照“属地管理、自愿申报”的原则,请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的推荐工作,每县区推荐建筑工程安全、质量专家各2-4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1人。市直有关单位接通知后可直接推荐报送,每单位不得多于2人。
2.申报人对照有关要求,如实填写提供《菏泽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报推荐表(一式2份)(***1),报所在县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一式1份)(***2);
3.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审查,公布入库专家名单。
五、专家库的管理和使用
1.市住建局为入库专家颁发聘书,不定期组织培训;
2.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复核遴选一次。期间,因工作调整、身体健康等原因或不能胜任的予以解聘;对违反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清出专家库并予通告。
《申报推荐表》及《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1月28日前报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科(408室),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赵永胜 电话:5166076
邮箱:zjjgck@hz.shandong.cn
***:1、菏泽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申报推荐表(1)
2、菏泽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专家推荐汇总表(2)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