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房屋建筑工程质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牡丹区、曹县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为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落实建筑工程参建责任主体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提升行动,有效消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经研究,市住建局将在全市开展2020年上半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重点
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管部门监督责任,全面排查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存在重大隐患问题的严格停工整改。严格排查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隐患,重点对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和楼板厚度及钢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主要材料进场验收和见证取样,加强桩基、钢筋等隐蔽工程验收和混凝土浇筑、养护等关键环节管理。全面排查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管控,严格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论证、验收、监测,严禁对支撑架、防护脚手架、楼板等过量、过早堆载。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10日前)
各县区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同时要广泛宣传发动,对开展这次质量安全排查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
(二)县、区自查阶段(2020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企业自查整改基础上,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并建立相应检查台账,排查结束后,形成检查情况并将汇报材料报市住建局质安科。
(三)市级督导抽查阶段
6月10日前,市住建局将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适时组织采取暗访抽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抽调市质监站、安监站及社会专家组成督导组,对县区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及专项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抽查情况在本行政区域内通报,并在部门网站公示。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协调联动,加快组织排查。要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发挥行业专家和专业检测机构作用,运用科学方案、专业力量、精准手段,确保查深查细查实。
(二)强化调度督导。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对各单位开展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指导,***调度各有关责任主体开展排查的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做好整治和整改,确保排查成效。
各县区自查情况请于2020年5月20号前报菏泽市住建局质安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信浩 电话0530-5160629
邮箱:zhujianju408@163.com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