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路长制道路扬尘在线监测测数据项目监督检查处理公告2
关于“路长制”道路扬尘在线监测测数据项目监督检查处理公告
(2020第8号)
一、相关当事人:菏泽市环境保护局
二、采购人:菏泽市环境保护局
三、监督检查项目名称:“路长制”道路扬尘在线监测测数据项目
四、监督检查事项:1、招标文件第20页,评分标准中业绩打分项有特定金额要求;2、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设有区间的打分项,区间内分值未见量化和细化;3、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未同时发出;4、招标文件15页“开标时间和地点”要求“若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出席开标会,一律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七十一条、第六十八条第(七)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第五款、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
六、处理结果:现责成你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予通报。
七、执法机关名称: 菏泽市财政局
发布人:菏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年8月_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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