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街道学习条例记心中志愿服务见行动
《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已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提高辖区志愿者整体素质和志愿服务质量,日前,街道各社区村纷纷开展学习《条例》活动。
01
曹家王庄社区
2月7日下午,曹家王庄社区组织社区志愿者集中学习《条例》,对志愿服务活动在文明社区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中的重要性进行诠释,明确了社区接下来的志愿服务活动方向。
“我们要立足社区实际发展情况以及居民需求,面向社区青少年、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开展更加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该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组织委员宋成垒表示。
02
角沂村
2月7日,角沂村以学习《条例》为契机,组织志愿者开展入户宣传。
社区网格员、志愿者入户发放宣传《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让居民熟悉志愿服务条例内容,号召更多居民加入志愿者队伍,切实把志愿服务活动送到人民群众身边。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广大基层工作者及社区居民对志愿服务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志愿者们也纷纷表示,今后将熟练掌握志愿服务条例内容,遵守志愿服务精神,更好地服务社会。
03
后园社区
2月7日,后园社区开展《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专题学习会,社区各志愿服务队均到场参加。
会议学习了《山东省志愿服务条例》文件内容,并就相关内容开展研讨。大家纷纷表示,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发展好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助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04
韦家屯村
2月7日,韦家屯村组织“两委”干部、志愿者,开展《条例》集中学习。
通过学习、讨论活动,志愿者们更加熟悉了《条例》内容。他们纷纷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提升志愿服务意识,熟练掌握《条例》内容,遵守志愿服务精神,营造人人关心、关注、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更好地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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