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扎实开展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为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稳定,调动和保护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保障和提升离任村干部生活质量和水平,解除村干部“老有所养”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西峰区周密部署,严格审核,扎实开展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全区按照“早部署、严把关”的原则,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制定西组发【2016】146号文件《关于做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责任和工作要点;各乡镇、街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初步筛选,上报符合条件人员和补助金额;民政局、人社局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相互配合,严格核定离任村干部身份和年限及发放金额。
根据文件精神,建国以来累计在村任职三年以上、正常离任且年满60周岁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文书均可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按照任职年限补助标准分为十个档次,截至目前,全区领取生活补助的离任村干部1021名,发放金额763152.24元 。
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推进,为稳定村级干部队伍奠定了夯实有力的基础,同时也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长效机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