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通城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领导小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的领导,推动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通城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功辉 副县长 副组长:杨 松 县民政局局长 程 勇 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干部 成 员:吴林森 县民政局副科级干部 李 谦 县财政局副局长 胡敏学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黎 明 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雪明 县水利和湖泊局副局长 杜清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吴海鹏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果树中心主任 李四兵 县农业农村局工会主席 李文彬 县档案馆副馆长 黎逢世 北港镇党委副书记 罗向东 石南镇党委副书记 胡明保 麦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刘四敏 关刀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洛文 塘湖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自良 五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 婉 大坪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胡 浩 马港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黎 平 隽水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 松 四庄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工会主席 邱 俊 沙堆镇人大主席 戴六明 县民政局基政与区划地名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吴林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戴六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勘界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全县乡镇勘界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组织、部署全县乡镇勘界工作; (三)协调处理勘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督导各乡镇勘界工作的实施; (二)处理各乡镇关于勘界工作中的政策性、技术性问题; (三)审定各乡镇关于乡镇勘界的工作方案; (四)负责对各乡镇勘界协议、附图进行审核; (五)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民政局: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乡镇勘界工作的宣传、业务指导和督查验收;负责乡镇勒界日常工作,负责乡镇勘界成果的统计、复核、审查、汇总、上报。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乡镇勘界工作经费,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并协调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数据。 县公安局:负责边界隐患排查及乡镇勘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矛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县司法局: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协调解决在乡镇级勘界工作中发生的矛盾纠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或协调提供国土调查及城镇地籍调查等相关资料,根据国家有关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具体协调勘界中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提供河流、湖泊、塘库、水渠、堤坝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等基础资料。根据国家有关水利管理政策、法规,具体协调处理勘界中边界地区涉及的争议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勘界工作中所需的农业材料,根据国家有关农业管理政策、法规,具体协调处理勘界中边界地区涉及的农业资源权属争议问题。 县林业局:负责提供勘界工作中所需的林业资料,根据国家有关林业管理政策、法规,具体协调处理勘界中边界地区涉及的林权争议问题。 县档案馆:负责提供勘界工作的历史资料,指导勘界档案资料整理、规范保存。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勘界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组织所属村(社区)积极配合作业单位实施勘界作业,并做好勘界中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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