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催告书送达公告
深圳市润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MRA83B):
你单位于2021年12月13日14时45分在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坪环社区锦龙大道3号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东部工厂第3栋有在非指定的场地消纳、堆放建筑废弃物,违反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我办于2022年2月15日向你作出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的处罚决定,并于同日向你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深坪马峦综行罚决字第00***号)及《坪山区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
因你未在法定期限内对以上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未按期履行义务,我办决定依法向你发出《催告书》(〔2022〕深坪马峦综行催字第0005号)(见***),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方式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催告书》,你应当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按照《催告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我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本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联系人: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9263505,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新合路与比亚迪路交会处马峦街道办事处二办A栋301B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7日
相关稿件:
《催告书》(〔2022〕深坪马峦综行催字第000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