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39号)精神,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办公室同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具体业务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职责分工,加强业务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是本地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做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各县(市、区)可择优选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基础好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设立创新示范区和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各自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工作专班,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严格时间节点,全面落实指引
1.基层政府(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照***部门制定的城乡规划、征地补偿、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救灾、税收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食品药品监管、就业、社会保险、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按照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的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和标准指引(可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落实意见,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地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行政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各县(市、区)政府在2020年9月20日前编制完成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报市政府各相关业务部门审核;2020年10月20日前,按照市政府各相关业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对目录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形式和内容均符合规定。2020年11月15日前对照本级政府和管委会的目录标准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审核完毕,并将最终制定完成的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通过各级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2022年6月30日前,根据***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基层政府及时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2023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任务,基本建成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2.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编制的相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出台的试点领域标准目录落实意见,8月30日前出台我市相关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抓好标准目录的落实;10月20日前审核各县(市、区)政府会上报的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同时与各县(市、区)政府共同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对接***部门和省政府部门制定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协调指导基层政府抓好落实。同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职责变化情况,做好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
三、迅速推进审核,加强示范引领
松滋市作为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示范点,要走前头,做表率,加快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
8月30日前,对照***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各地政府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将本地区政务公开事项梳理完毕。
9月20日前,审核、编制完成本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子目录。
10月20日前,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结合编制完成的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政务信息全流程(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10月30日前,完成公开事项目录及公开信息的统一发布,做好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交流和评估准备。
市政府各相关业务部门对创新示范点标准目录的审核要优先办理,提高审核效率,确保按期完成示范点工作任务。
四、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公开质效
各县(市、区)政府要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要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作用,12月底前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便民利企的政务公开专区。推进办事服务标准化建设,指导支持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五、按时报送进度,加强监督考核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绩效考核。各基层政府应于8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间节点,将工作方案、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569877),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报至邮箱:411602298@qq.com。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并开展专项督查,定期进行评估,并在全市通报,对工作先进的地方和部门进行表扬和绩效加分,对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绩效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