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十堰新合作商贸有限公司郧西分公司吸纳脱贫人口湖北天道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吸纳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奖补的公示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十人社发[2021]31号)、市人社局《关于中小徽企业申报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补充通知》(十人社函[2022]3号文件精神,经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审核,拟对十堰新合作商贸有限公司郧西分公司吸纳脱贫人口15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28000元,对湖北天道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吸纳的两名应届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2000元。现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7月10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享受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719—6227422 0719-6227188
***1:2022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补拨付表
***2:2022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补花名册
郧西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22年7月4日
***:***1:2022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补拨付表.xlsx
***:***2:2022年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一次性奖补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