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市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拟享受对象的公示
根据《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春季“雨露计划”相关政策及拟享受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扶持对象条件
扶持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农村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指的是我市所有已脱贫家庭(含监测户)。
(二)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原则上应注册正式学籍。上一学期享受过补助政策,且未完成在读职业教育学业的补助对象,继续享受补助政策,直到毕业为止。
二、补助标准
每学期1500元。
如认为拟享受对象不符上述条件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到绵竹市乡村振兴局或通过电话举报两种形式反映问题。
附:绵竹市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拟享受对象
绵竹市2022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拟享受对象.xlsx
监督电话:(0838)6219021
意见收集人:邓绍春,电子邮箱:499193492@qq.com
通讯地址:绵竹市紫岩路151号
绵竹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