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四举措助推民族乡村振兴试点建设092726
一是加大民族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把民族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民族地区群众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按照“一寨一策、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着重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农田灌溉设施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通村通组道路硬化和产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民族地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提升民族乡村整体风貌。今年以来,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56.56万元,在南江乡龙广村、苗寨村、南江村、新隆村等民族村寨实施基础设施类项目6个,着力补齐民族乡村基础设施短板弱项。
二是着力培育民族乡村特色优势产业。牢牢把握《***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政策红利,将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农旅一体化发展相结合,加大中央和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指导,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民族乡村全力帮助支持,助推民族村寨、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采取点面结合、示范带动的方式,扎实推进水东乡舍民宿民居升级改造,着力打造水东传统村落“精品民宿”,激发民族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今年以来,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92.08万元,支持南江乡龙广村、苗寨村、南江村和毛家院村实施特色产业类项目5个,积极培育壮大民族乡村特色优势产业。
三是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政策宣讲、民族团结典型事迹报告等活动,进一步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常态化,不断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把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与“三感村寨”创建相契合,把生态环境保护与乡村振兴建设相融合,把民族文化传承与民族手工艺品开发相结合,选取民族文化浓郁、产业基础良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显著的民族特色村寨进行重点打造,优先支持开阳县南江乡创建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乡村,力争申报进入省级少数民族特色乡村示范创建目录。
四是加强民族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民族乡村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少数民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优秀传统乡土文化,把保护传承和农村“五治”工作有机结合,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持续开展民族乡村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整治,打造乡风文明、家风良好、民风淳朴的文明示范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