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一批单位被命名表彰为全市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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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07日发表
近日,在宜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命名全市第二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决定》(宜法治办〔2015〕14号),区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猇亭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云池街道办事处被表彰为全市第二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近年来,全区加大法治创建工作力度,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为兴业宜居生态工业新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区先后被表彰为全省首批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和全国法治创建先进县(市、区)。区房管局被命名表彰为全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区人民法院、地税分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被命名表彰为全市首批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区人民检察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猇亭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云池街道办事处被表彰为全市第二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七里新村社区被命名表彰为全市首批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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