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建立对受处分党员回访制度
本网讯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建立对受处分党员回访制度,通过回访教育,使受处分党员放下思相包袱,振奋精神,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到保护。这一成功做法,得到了中共湖北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并于12月初通报全省加以推广。
受处分党员大多情绪低落,同时,也不同程度地受到一定的社会歧视,为使这一特殊群体真正放下包袱,振着精神,同时,充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于今年初建立了对受处分党员的回访制度。
他们首先对受处分党员建立了回访档案,详细记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基本情况、开展回访教育的相关人员、回访教育的开展情况、被回访人员回访教育前后的表现、单位及其他同志的评价和意见、被回访人员的考核结果及推荐使用情况等内容。
为确保回访落到实处,县纪委落实了回访教育的责任人,他们规定:由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常委分别负责对正科级和担任实职副科级、未担任实职的副科级及其以下的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其他党员则委托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回访。回访中,教育工作人员要对回访教育相关情况要登记、记录,负责掌握回访教育对象的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
建立***考核制度,确保回访教育的连续性。在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一次普遍回访教育的基础上,对于那些能正确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由县纪委委托其所在单位和党组织继续进行***教育和考核,并视情况推荐使用;而对于那些认识错误不到位的党员干部,由县纪委直接进行***考核。
今年1月至12月初,长阳县纪委共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38人,走访单位60余个,座谈人员120余人。回访教育的开展,切实保障了受处分党员的合法权利,使他们彻底放下了包袱,工作积极主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