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劳动保障局全面强化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本网讯 今年以来,针对目前各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违法条款等时常出现的情况,长阳劳动保障局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部《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不断强化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及时纠正违法条款,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首先按照规定的程序依法鉴证,全面审查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签订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合同条款的完备性等。在鉴证劳动合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出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等资料,对审查合格的劳动合同予以鉴证,并录入计算机登记管理。否则不予鉴证。
其次依法审查劳动合同文本内容, 对违法违规条款进行删除或变更。如“工伤概不负责”、“工资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次结算支付”、“社会保险费一律随本人工资发放”等违法违规条款,均进行了删除或变更,使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再次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在双方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先对劳动合同文本内容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待其依法签订后再进行鉴证。
今年1月,长阳劳动保障局共鉴证劳动合同2469份,涉及劳动者823人,纠正违法违规劳动合同87份,指导了4家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逐步规范化,有效地防止了侵权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