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改(物价)局七举措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田华)为确保政府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县发改(物价)局根据省市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扎实部署,落实审查工作。
一、建立审查制度。积极争取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结合我县实际于2017年10月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秭政发〔2017〕28号),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
二、明确工作机制。建立由县发改(物价)局牵头的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分管发改工作的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共21个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展开审查工作。
三、严格规范增量。自2018年起,全县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已全面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不出台。
四、认真清理存量。对全县2017年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五、定期评估完善。根据已出台的《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秭政发〔2017〕28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在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时,一并对政策措施影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况进行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必要时组织专家咨询论证,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六、加强宣传培训。切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七、整改措施到位。对2017年之前出台的政策措施,我县将继续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