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五个规范为抓手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切实承担起社区矫正的执行职责,县司法局将2013年定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紧紧围绕制度体系、工作职责、工作基础、执法平台和执法程序等五大规范,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全县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一是抓制度体系规范,确保《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到位。司法局结合本县实际,联合县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细则》、《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若干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本县公检法司各政法部门的社区矫正工作职责作了明确要求,将审前调查、衔接纳管、日常管控、教育矫正、日常行为和司法奖惩、执法监督等社区矫正执法环节纳入制度性规范,形成了新时期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体系。
二是抓工作职责规范,形成职责明晰的工作格局。县确立了公、检、法、司各政法部门相互衔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落实重大疑难问题,推动各部门履行职责。与此同时,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职责进行梳理,对各(乡镇)司法所,以及社会工作者组织和社会帮教志愿者组织的职责分工做了具体划分。
三是抓工作基础规范,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层基础。汇编了《兴山县社区矫正执法手册》,从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档案等方面,对全县司法所社区矫正基础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一方面,强调社区矫正小组的作用,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专职干部、社会工作者和帮教志愿者等不同主体在矫正小组中的作用。另一方面,确保工作流程和档案材料规范,从社会调查、报到宣告开始,直到解除矫正,始终坚持依法规范执行,做到工作程序清晰,措施得力,档案齐全。
四是抓执法平台规范,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基地建设。制定下发《县司法局关于推进社区矫正基地建设的通知》,明确社区矫正基地主要功能和建设指导标准,要求各乡镇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牌、统一用色、统一设施、统一功能五统一的标准建设。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两个社区矫正帮教基地并投入使用,已经成为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执法平台和资源整合窗口。
五是抓执法程序规范,坚持把好五个重点关口。一是把好入口关,切实规范社区矫正人员的报到和宣告环节。二是把好监管关,严格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三是把好教育关,注重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把好帮扶关,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不同困难和需求,落实具体措施,确保帮扶到位。五是把好出口关,确保每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正常解除矫正后,能够成为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