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孙振福一家获赔25万元
襄阳日报讯(通讯员 王承鼎 李善义)11月5日上午9时许,保康县后坪镇兴隆坡村二组村民孙振全代表弟弟孙振福及其家人,从浙江海宁大元公交有限责任公司领到25万元交通事故赔偿金。
今年8月,孙振福在浙江省海宁市遭遇车祸不幸身亡,家人悲痛之余做出决定,将孙振福的一对眼角膜、一对肾脏、一个肝脏捐献出来,挽救了5个病人的生命。
孙振福一家的义举,感动了浙江、湖北两省群众。9月10日,孙振福及其家庭入选襄阳市第三期“襄阳楷模·襄阳好人榜”。
与此同时,孙振福车祸事故的善后维权工作牵动着众人的心。保康县委书记叶丛做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为孙振福家人提供法律援助,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8月26日,该县司法局成立孙振福交通事故处理法律援助工作小组,对孙振福车祸事故进行取证调查。11月2日,保康县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马剑卿、法律援助工作者庚涛等抵达浙江海宁,经过情与义、法与理的多次交锋,大元公交有限公司最终同意原告提出的调解方案,付清了25万元交通事故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