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系统于5月17日发布不合格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武汉市青山区鑫清山镇创新菜馆销售经营的腊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武汉市青山区鑫清山镇创新菜馆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1年5月19日,收到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编号:12021D5548),报告显示武汉市青山区鑫清山镇创新菜馆经营的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g/100g”检测结果为1.2,标准指标为≤0.5,依据GB5009.227-2016(第一法)标准判定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该企业经营不合格腊肉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款有关规定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鉴于该企业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向我局提供了全部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及整改报告,证据证明该企业在销售该批次抽检食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明显不知道其采购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该企业现已停止经营该抽检不合格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企业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企业查找原因,完善进货流程,严格审查商品检测报告,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加强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学习,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市场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