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热力价格的方案
根据《江苏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成本调查情况,拟调整江苏联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公司)热力价格,现拟定调整方案如下:
一、政策规定
(一)《江苏省定价目录》明确,供热价格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定价。
(二)泰州医药高新区发改委《关于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泰高新发改发〔2018〕115号)明确,建立根据燃料价格变动调整热力价格的半年联动机制,根据燃料价格变动平均水平,按照20%和80%的比例由热力企业和用户分摊燃料价格变动幅度,同向调整热力价格。
二、现行价格水平
泰州医药高新区发改委《关于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的通知》(泰高新发改〔2022〕13号)核定联美公司热力价格为279.2元/吨(含9%增值税,含热力管网建设费15元/吨),不再收取超低排放加价3元/吨,对医药园区企业供热优惠5元/吨,从2022年2月1日供热量起执行。
三、成本调查情况
2021年10-12月燃料入库79,776.32吨,采购成本合计3,045.85万元,平均购进价格(按2500大卡)403.57元/吨。2022看1月-6月燃料入库 110,716.87吨,采购成本合计4099.32万元,平均购进价格(按2500大卡)396元/吨,比上一联动周期下浮1.88%
四、价格测算方案
(一)调整热力成本。2021年10-12月吨热力燃料平均成本为168.69元,2022年1-6月吨热力燃料平均成本下浮1.88%,下降3.16元。热力用户按照80%的比例分摊燃料价格变动幅度为2.53元。加上其余直接成本、期间费用等71.37元,吨热力单位完全成本=168.69-2.53+71.37=237.53元。
(二)计算热力价格。按照8%的净资产利润率计算净资产利润为16.08元/吨。联美公司含热力管网建设费用的热力价格=(237.53+16.08)×(1+9%)=276.5元/吨(保留一位小数),比现行价格279.2元减少2.7元,下降幅度0.97%。
(三)不再收取超低排放加价3元/吨,对医药园区企业供热优惠5元/吨。
(四)如医药园区热力管道经营企业向联美公司收取管道费用,则联美公司可按泰高新发改委〔2017〕136号文加收管道费用20元/吨(已一次性收取供热管网建设费的除外)。
五、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热力价格自2022年8月1日供热量起执行。
社会各界对上述价格方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8月3日前反馈给我委,联系人:马鑫,电话86966221,邮箱:942615440@qq.com。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发改委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