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启动新农合大病二次补偿
株洲县新农合医疗总结表彰暨筹资工作会议
近日,株洲县召开的2013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总结表彰暨2014年度筹资工作会议。株洲县即将将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二次补偿”,让参合农民获得更大实惠。
“二次补偿”是指在新农合基金有余额的前提下,对已经获得住院补偿的部分重大疾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
根据《株洲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13年二次补偿管理办法》,二次补偿的对象包括血友病、白血病、心肌梗塞、肺***、食道***、重性精神病等15种疾病患者,以上对象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并获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的均在此列。凡符合二次补偿条件的参合农民需在规定时间内,持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到各乡镇领取二次补偿金。补偿的期限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所有补偿人员名单和金额由各镇负责张榜公示,以备查阅和社会监督,确保二次补偿款如实发放到位。
株洲县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为每人340元,其中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按比例承担280元,个人承担60元。农村五保户的个人参合资金由民政部门负责核实与解决。
会议还通报了今年基金运行和参合群众受益情况,渌口镇、王十万乡等7个先进单位受到表彰。
县领导郭兴龙、段可文、唐志伟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