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和联动机制运行情况通报制度
为及时掌握全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及联动机制运行情况,最大限度发挥基金的调节作用和联动机制的保障作用,市物价局于近日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使用情况、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情况通报制度。
通报制度内容包括:价格调节基金建立使用情况和联动机制实施情况。前者包括价格调节基金是否建立、主管部门、筹集方式、征收对象与标准、资金管理方式、筹集额、使用额和使用情况等;后者包括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启动情况,价格临时补贴标准,补贴范围,补贴资金总额、来源,补贴资金发放及时程度,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等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调整情况。
价格调节基金是由***授权地方政府多渠道筹集、用于调控重要商品价格的专项基金,是政府调控市场价格的重要经济手段。2012年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在全国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立使用情况、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情况通报制度。市物价局按照统一要求和部署,着手建立了信息上报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我市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挥保供、稳价、安民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