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双学双查双报告抓实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毕节市将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实行)》要求,采取“双学双查双报告”工作举措,深入研究谋划部署,高位推动贯彻落实,确保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见效。
一、领导带头示范学,干部集中专题学。为深入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及《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毕节市出台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领导示范学、干部集中学、会议研讨学”等方式,对照机构编制报告工作事项、时限和形式、有关纪律要求,围绕“向谁报告、报告什么、怎么报告”这一主线,读懂学深悟透、注重质量时效、认真研究分析,抓好贯彻落实,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
二、制定模板对照查,强化业务指导查。为提高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质量,毕节市制定《XX县(市、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XX部门党组(党委)关于2021年度机构编制重要事项的报告》模板,明确“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执行机构限额、执行‘三定’规定、落实机构改革、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等报告内容事项。各地各部门收到模板后,对照模板内容开展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市委编办安排专人负责调度自查工作进度,并给予部门业务指导查,为各地各部门高质量撰写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夯实基础。
三、部门党组审核报,编委汇总逐级报。为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规范化水平,根据《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实行)》要求,对照报告模板,逐项审核报告2021年度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报告中的有关数据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为准。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党委(党工委)编委按照规定时限,一式三份,加盖印章后,分别报市委、市委编委;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时限报市委编委。市委编委加强对年度报告的综合分析利用,对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对存在的共性问题,着力认真研究解决;对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予以借鉴吸收,为市委全面了解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科学进行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