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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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对《南京龙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龙电华鑫华东总部年产30000吨铜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5号 | 2022.1.19 |
2 | 关于对《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改装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6号 | 2022.1.24 |
3 | 关于对《南京华瑞医疗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7号 | 2022.1.26 |
4 | 关于对《南京市溧水区水务局南京溧水区天生桥河(陈家桥—新洪蓝桥)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8号 | 2022.1.26 |
5 | 关于对《南京环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车用空调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9号 | 2022.1.26 |
6 | 关于对《溧水中山医院新建溧水中山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溧)建〔2022〕10号 | 2022.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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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10:03:08重新编辑